簡述:向原單位提出申請—2.完成網上系統的信息變更—3.打款—4.立項—5.完成。
原依託單位同意項目轉出。老師需出具“原依託單位同意轉出”憑證檔。
完成國自然網上系統的資訊變更。
老師可先向原依託單位相關負責人瞭解相關情況,並從國自然網上系統下載《依託單位信息變更申請表》並完成個人信息填寫。
交由珠海研究院負責協調上述《申請表》中“新轉入依託單 位”(即珠海研究院)部分的簽字及蓋章。
取回《申請表》,並郵寄回原依託單位。由原依託單位完成網上系統的信息變更。
打款。科研處審閱網上系統資訊,如審閱成功,通知老師向珠海研究院賬戶 進行“打款”。
立項。“打款”完成後,確認雙方提供的憑證信息。如無疑問,告知科研管理處開始立項。立項需老師提供相關資料,如無疑問,則完成立項。
項目成功轉入。
若已有《科研項目推薦表》並且獲得了主管部門領導的確認,可直接發送郵件至珠海研究院公共郵箱mustzh@must.edu.mo;申請用章即可。
若不屬於上述情況,為其他申請用章情況,則需完整說明用章需求事宜,並出示相關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同意申請用章”的憑證,發送郵件至珠海研究院公共郵箱。
珠海研究院已于2022年获得博士后分站资质,各位PI可在珠海研究院博士后分站进行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珠海研究院的科研管理制度在遵循《澳門科技大學科研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修改。內部人員可前往Wemust系統參考。
在獲得相應部門領導同意後,申請入駐者可發送郵件至珠海研究院郵箱mustzh@must.edu.mo,提出入駐申請,並獲取《入駐申請表》。完成申請表內資料填寫,並獲得部門相應領導審批,交回給珠海研究院審核。熟讀《珠海研究院入駐管理條例》要求,並簽字;完成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