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简述:向原单位提出申请—2.完成网上系统的信息变更—3.打款—4.立项—5.完成。
原依托单位同意项目转出。老师需出具“原依托单位同意转出”凭证档。
完成国自然网上系统的资讯变更。
老师可先向原依托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从国自然网上系统下载《依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交由珠海研究院负责协调上述《申请表》中“新转入依托单 位”(即珠海研究院)部分的签字及盖章。
取回《申请表》,并邮寄回原依托单位。由原依托单位完成网上系统的信息变更。
打款。科研处审阅网上系统资讯,如审阅成功,通知老师向珠海研究院账户 进行“打款”。
立项。“打款”完成后,确认双方提供的凭证信息。如无疑问,告知科研管理处开始立项。立项需老师提供相关资料,如无疑问,则完成立项。
项目成功转入。
A: 若已有《科研项目推荐表》并且获得了主管部门领导的确认,可直接发送邮件至珠海研究院公共邮箱mustzh@must.edu.mo;申请用章即可。
若不属于上述情况,为其他申请用章情况,则需完整说明用章需求事宜,并出示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同意申请用章”的凭证,发送邮件至珠海研究院公共邮箱。
A:珠海研究院已于2022年获得博士后分站资质,各位PI可在珠海研究院博士后分站进行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A:珠海研究院的科研管理制度在遵循《澳门科技大学科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内部人员可前往Wemust系统参考。
A:在获得相应部门领导同意后,申请入驻者可发送邮件至珠海研究院邮箱mustzh@must.edu.mo,提出入驻申请,并获取《入驻申请表》。完成申请表内资料填写,并获得部门相应领导审批,交回给珠海研究院审核。熟读《珠海研究院入驻管理条例》要求,并签字;完成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