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研究基金(General Research Grants, GRFs)

1.          資助對象為澳門科技大學全職教研人員。

2.          資助範圍包括文理各科研究領域的原創性研究項目。

3.          資助額度為每個研究項目110萬澳門元。文科研究領域的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3萬元,理科及醫藥研究領域的項目每項不超過10萬元。

4.          鑑於資助來源不同,理科及醫藥研究領域之研究人員在職期間只能申請一次普通研究基金,而文科領域的研究人員可多次申請。文科領域的研究人員必須在之前申請的項目結題後,方能再次申請。

5.          研究週期為6-12個月,經批准後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6.          項目組成員總數一般為1-3人。